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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保就业稳就业的重点群体。近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持续增长,从2020年的874万人增长到2022年的1076万人。教育部数据统计显示,2023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达1158万人。未雨绸缪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事关广大学子切身利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冷暖。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设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就业是劳动者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途径,把稳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让广大劳动者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必须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千方百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扩增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从宏观环境看,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都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要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从就业方向来看,要拓宽基层就业空间,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从学校角度看,高校校长要落实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主动走进园区、走进行业、走进企业,与用人单位建立日常联系互访机制,挖掘更多优质精准的就业信息。高校毕业生们也应进一步拓宽思路、主动作为,赴基层一线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         优存量,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按教育部门要求,各省级大学生就业网站、各高校就业网站于今年12月底前,教育部门与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岗位信息共享;工信部推出"直播带岗"活动,助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云端洽谈",让岗位"触屏可及";四川按照人均600元标准,为3万余名困难群体毕业生发放帮扶补贴;云南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安排纾困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一项项创新举措,使得毕业生就业服务网越织越密。不过,相关部门还要及时跟踪调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尤其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提质量,简化就业手续、畅通就业渠道。从明年起,各高校不再发放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应稳妥有序推进这项工作,让毕业生的求职路更加通畅。当前,伴随信息技术特别是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多样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的新就业形态越来越多。各方要强力护航,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为广大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青年强,则国家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为广大青年提供施展才干的广阔舞台,激励他们勇于迎接各种风险挑战,一定能让青春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就业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国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消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通知规定,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通知提出,各地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可按月将本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超出现有政策规定提高政策享受门槛,增加限制条件,要让招用上述人员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政策红利。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要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所招用的相关人员参保情况,经办机构要通过本地信息系统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就业政策】广东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就广东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作出规定。广州、深圳等大湾区9市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介绍,试行办法是落实中央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全国首个试点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为国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构建覆盖全民参保体系提供广东经验。         试行办法按照补齐短板、合理负担、抓住关键、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制定,分为总则、参保缴费、保险待遇、其他等四部分。试行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规定,确定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费基政策,明确待遇享受条件和申领经办流程。         为保障基金安全,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试行办法明确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灵活就业人员、相关平台或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就业政策】“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创新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国城镇新增就业656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控制在5.2%,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2年提高到10.8年,技能劳动者总量由1.3亿人增至2亿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问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根本保证;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为就业长期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兴就业创业机会日益增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孕育巨大发展潜力,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涌现;劳动力市场协同性增强,劳动力整体受教育程度上升,社会性流动更加顺畅,为促进就业夯实了人力资源支撑。         但也要看到,“十四五”时期就业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趋势。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劳动力供求两侧均出现较大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对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培养培训不适应市场需求的现象进一步加剧,“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将成为就业领域主要矛盾。城镇就业压力依然较大,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任务艰巨,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还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规模性失业风险不容忽视。同时,就业歧视仍然存在,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亟待加强;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术加速应用,就业替代效应持续显现;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对就业的潜在冲击需警惕防范。总之,就业形势仍较严峻。必须深刻认识就业领域主要矛盾的变化,深入分析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务实举措,抓住机遇,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不断开创就业工作新局面,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就业导向、政策协同。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宏观政策优先位置,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头等大事,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政策取向、聚力支持就业。         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兼顾容量、质量与结构,抓住主要矛盾,在多措并举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的同时,更加重视日益凸显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突出抓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形成劳动力市场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既要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加快破除制约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整合各类资源,为促进就业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和基础性服务保障。         坚持聚焦重点、守住底线。紧盯就业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瞄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因地因企因人强化分类帮扶援助,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努力实现更大规模,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劳动力市场供求基本平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

【就业政策】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实行普惠化就业创业政策 省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出国留学人员在山东就业创业,均可同等享受属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政策清单由设区的市统一公布。 二.扩大企业就业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在促进技术改造要素供需对接、产融合作等方面优先安排。2022年度省属国有企业力争拿出60%的岗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 三.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规模。落实基层法官检察官助理规范便捷招录机制。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四.拓宽基层就业渠道 实施高校毕业生社区聘岗计划,充分挖掘基层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基层治理、环境保护、卫生防疫、劳动就业、统计调查等领域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加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招募力度。实施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广泛开展各级政务实习、企业实习和职业体验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五.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对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六.强化困难帮扶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和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至少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可申请延期一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2022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 七.取消就业报到证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高校及时向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教育部门备案。与就业报到证相关的毕业生招聘考录、档案转递、落户等有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八.加强就业指导和权益维护        高校按1∶500比例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可参加相关职称评聘。落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推进基本健康体检项目结果互认,高校可不再组织毕业体检。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残疾等就业歧视。